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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解“赡养纠纷”须有调解智慧和手段
  发布时间:2017-02-20 16:06:57 打印 字号: | |
  新年伊始,当大多数人都还沉浸在新年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时,高古庄法庭却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。已经94岁高龄的王老太有四个儿子,孙子孙女则更多,本该是儿孙绕膝,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,可她却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。前来递交诉状的并非王老太本人,而是他的大儿子李某进。大儿子说老太太身体不好,常年瘫痪在床,所以委托他来办理诉讼事宜。

  案件材料移交到法庭后,庭长和工作人员联系被告,即王老太的小儿子,后王老太的孙子孙女来庭反应,他的父母并非不对奶奶进行赡养义务,而是王老太的小儿子和大儿子因有矛盾,大儿子将小儿子打伤,现在还在床上休养,不能下床,这才没能对王老太进行照料。在这之前,小儿子一直悉心照料老太太,这一点王老太心里很清楚,所以这份诉状一定不是王老太的本意。了解到相关情况后,高古庄法庭两名法官专门找到了王老太的家中,王老太现在说话不清晰,但她用手势和吐字不清的语言告诉法庭工作人员,她并没有起诉四儿子,诉状也非她本意。但今天王老太又在老大、老二、老三的陪同下来法庭说她确实是要起诉小儿子。中国古语有:“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”的美好愿景,也有“久病床前无孝子”的凄凉,不论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”这件事是真是假,让一位94岁已经瘫痪的老人为这件事来法庭,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场面。

  不论此次赡养纠纷是真是假,从实践看,处理家庭赡养纠纷,调解才是最佳手段。只有在穷尽一切可能办法之后,法律才可以上场。“法庭上见”的鱼死网破,显然都违背彼此初衷,现在的问题是,为何宁可冒着虚假诉讼的风险也要告上法庭?这既可能遇到的的确是“极品”子女,失去了最基本的人伦底线;另一方面,更可能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。 所谓调解,就是要让子女认识到,赡养不仅是自我道德要求,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。而这需要调解技巧,需要对症下药,需要打开彼此心结,让他们回心转意。相关报道曾经曝出类似案例,说的是徐州一名80多岁的老太为赡养问题状告子女的事,虽赢得官司却仍栖身垃圾池,在法庭人员带老人子女体验了老人的“蜗居”生活之后,最终换来了子女态度的改变。这本身说明,硬心肠不是天生的,如何软化,需要调解智慧,而不是空洞说教,更不是算术题,可以脸上挂霜地将赡养责任机械切分。正如“常回家看看”入法已近一年,但效果差强人意一样。如此折腾,不仅伤透老人的心,也因为“太丢人”而伤及老人最后的尊严。将本该温热的亲情变得如法律般冰冷,赢了官司又如何?无论对老人还是子女,都是双输的结果。给“不孝”子女在精神上以惩罚,道德上受谴责,恐怕要比用对薄公堂逼其被动赡养更有效果。
责任编辑: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