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是面向社会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纽带,旨在借助互联网站来加强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,构架起一座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,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的透明度,拓宽审务公开的渠道,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便民、利民措施,实践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。
衡水因水而生,衡水名称源于“水路通达、风水衡存”。素有“华北第二白洋淀”之称的衡水湖,是京津冀都市圈重要的生态系统,面积187.87平方公里,是多种候鸟南北迁徙的交汇区和众多珍稀鸟类理想的栖息地,200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是华北平原唯一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。衡水历史悠久,上古九州之首的冀州,就在今天衡水辖区内的冀州市。深厚的文化积淀,培育了一代代的历史文化名人——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,唐代边塞诗人高适、著名作家孙犁、棋圣聂卫平、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等人的家乡都在衡水。衡水古称中州,是天下的中心,现为华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,京九、石德及正在建设的太青、邯黄四条铁路,石黄、衡德、大广和建设中的邢衡四条高速都在衡水交汇,被誉为“黄金十字交叉处”。
衡水中级人民法院下辖桃城区、冀州市、深州市、枣强县、武邑县、武强县、饶阳县、安平县、故城县、景县、阜城县等11个基层人民法院。中院机关共有22个部门,其中审判业务庭14个,综合业务部门8个。全院现有正式干警173人。
衡水中院成立于衡水恢复建立专区的1962年7月。近50年的风雨历程,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。干警由当年的9人发展到现在的173人。办公场所历经三次搬迁,由原来低矮的平房变成了今天设施齐全,初步实现智能化办公的综合大楼。2002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的综合大楼,荣获由国家建设部、中国建筑业学会评选的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项“鲁班奖”,是全省法院系统审判楼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工程。多年以来,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上级法院的监督、指导下,衡水中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团结一致,努力拼搏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发挥调解主导作用,维护社会和谐安定。成功审理了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等一批在全省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。衡水中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,取得了显著成绩,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,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印迹——连续八年度四次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,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“集体一等功”, 先后获得“全国优秀人民法院”、“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和“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”等称号。
跨入新的历史时期,面对新形势,新任务,中院领导站在更高的位置谋划法院工作,立足更高的起点推动各项审判,寓于更高的境界提升司法服务质量。确立了“全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,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”的工作方向,明确提出了以“三个围绕”为工作中心,“两大战略”为工作抓手,“三院同创”为工作目标的“三二三”工作思路。“三个围绕”即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;围绕三项活动强化队伍建设;围绕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。“两大战略”即以“创先争优达标年”活动拉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争先晋位;以审判管理工作带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。“三院同创”即创建管理型、服务型、学习型法院。衡水中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,全面践行“三二三”工作思路,创新思维深化改革,规范强化审判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效率。通过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,确保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官队伍,夯实法院工作根基,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,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前进中的衡水中院,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,全院干警正以崭新的姿态,良好的风貌,创造新的辉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