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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邑法院党组调研改进基层法庭工作
  发布时间:2018-02-09 09:50:47 打印 字号: | |
  近日,武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马明华带领党组成员到圈头中心法庭进行调研指导,实地考察了中心法庭的审判庭、调解室、休息室、食堂等基础设施,了解法庭队伍建设、思想建设、基础建设等综合情况。

  各法庭庭长就2018如何加强法庭建设进行座谈交流。针对基层法庭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深入探讨,将规范化、人文化、便民化作为2018年法庭建设的重点方向。马明华针对如何加强法庭建设,促进法庭工作长久发展提出:要加强便民化建设。基层法庭与农村、农民接触最广泛、最直接、了解最深入,处于化解矛盾的最前沿。基层法庭应坚持群众路线,联合乡镇政府、派出所、司法服务所,通过巡回审理、送法上门、服务到家等多种形式,把矛盾调解在立案前,将纠纷解决在地头间。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,建立微信群将管辖区调解员、陪审员、乡镇派出所人员、专业律师汇集在一起,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,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便民优势。解释宣传法律法规、评析判断道德是非,化解与道德习惯的冲突,真正担负起“巡回审判进乡村、多元调解到农家、普法教育在基层、综合治理遍辖区”的重要职能,使法律根植于人们心中,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,实现公平正义。

  要加强规范化建设。基层法庭远离机关,更要加强自我约束和制度化管理。加大廉政风险防控、警示教育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,强化内外监督,确保队伍不出事。做到阳光司法,由诉讼群众对审执行活动、工作效率、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打分,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庭审不规范、服务态度生硬、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。建立台账、做好安保工作,开展专项治理,彻底整治酒后上班、酒后执行公务、酒后驾驶机动车、“酒后滋事”、公车私用等问题。要加强人文化建设。以圈头法庭为榜样,加强法庭文化墙建设是提高法庭文化氛围和法制氛围的有效举措。人民法庭还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,从制度设置到审判作风、工作作风,乃至法官的具体言行,都要体现出司法为民、司法便民的精神。不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,加强思想教育提升业务能力,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。在审理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工作,尽可能的全面开展巡回审判,把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延伸到群众身边,将法庭开在群众家门口,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,发挥法治教育宣传作用。
责任编辑: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