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官风采 > 典型人物
贾春栋同志先进事迹
  发布时间:2012-10-23 15:45:12 打印 字号: | |

贾春栋,男,1966年1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任景县人民法院景州法庭庭长。

贾春栋同志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,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、心系基层、情牵群众,用实际行动体现了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的朴素情怀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,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,多次被衡水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,多次受到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大的表彰,连年被评为全院先进工作者,五年来他办结民商案件840件,其中调解撤诉率达85%以上,息诉服判率达到了100%,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,无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,各项办案指标始终名列前茅,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。贾春栋同志是1997年从县教委调入景县法院的,虽然工作岗位变了,但是他那种儒雅的教师之气没有变,工作之余,他总是手不释卷,没经任何培训机构培训,单靠自己充电一次就通过了司法考试,也是我院最早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。正是他这种孜孜不倦的态度,使他很快从一名门外汉成长为了一名一线法官,一个真正的内行人。

一、能动司法,倾力调解,把化解矛盾作为审判的终极目标

景县是一个农业县,全县50万人口中,农业人口占到了近80%,针对这种情况贾春栋认为,村俗民风的力量是办案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,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是必须掌握的司法技巧,在基层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官,必须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,比法律规定的做的更多。调解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节约审判执行资源,降低发还改判率,拉动综合考评名次,更重要的是以要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,减少当事人诉累,真正地去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,从庄严肃穆的法庭,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。

2010年春他审理的张某诉本村6家18名被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,张某春节期间同6个小孩一同自制开天雷的时候左手被炸掉,要求另6家赔偿,张某的父亲双目失明,母亲腿有残疾,家庭生活极度困难,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,一家人陷入了深深地悲痛。天文数字式的医药费去哪里凑?可怜的儿子以后该怎么办?为此张家人多次找到另外6家要求支付医药费,赔偿损失。可另6家不是紧闭大门,就是与张家争吵,推诿责任,双方的对立情绪非常大。无奈之下,张某将6家一起告上了法庭。接到该案后,贾春栋立即着手开展了开庭前的调解工作。他把一些繁琐的工作向庭里的人员交代完毕后,就叫上助手驱车去了当事人的村里,到村里后,他把6家被告叫到村委会,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,但是他们都以孩子的事跟我们无关为由拒不承担责任。开庭的日期到来了,在法庭上贾春栋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,希望双方都能让一步,不要耽误孩子的最佳治疗时间,但6家被告的强硬态度没有丝毫改变,庭后被告还与原告在法院门外发生了撕打,幸好被他果断及时制止,才使事件得以平息。合议庭讨论案件时法官老胡说:“这个案子太难调,放弃吧,老贾。”他却说:“越难调越得调,在农村一年官司十年仇,一个小小的村庄总共才有几户人家,且不说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严重,就是6家被告也矛盾重重,何况张家家境如此贫困,判决结案得拖到什么时候?张家何时才能拿到赔偿款,再有民事案件恶化成刑事案件怎么办?”就在这时,他的电话铃响了……, “是贾法官吗?我告诉你,你要是判我承担责任,我就去上访,去县里告状,县里不行我去市里,我又没让张某去玩炸药,打到天边我也有理。”嘟嘟嘟嘟……“先议到这吧”,贾春栋果断地说。他又驱车去了该村,到村后他对6家被告逐个登门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,先讲邻里之情,再明法律规定,最终他使6家被告认识到从法律上讲他们应当主动赔偿,从道义上讲他们应该主动赔偿,从几十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之情上讲更应当主动赔偿。调解工作终于有些眉目,当他起身要走的时候,那位曾经扬言上访的被告拉住他的手说:“贾法官,一个下午,你没喝一口水,没抽一支烟,虽然我们是被告,但是我们被你的态度和热情深深地折服了,说到底你是为了啥?不就是为张家能尽早拿到赔偿款,为了俺们尽快择清官司嘛,不瞒你说,我们在外打工的都回来了,家里的活计也放下了,要不是你多次地给我们做工作,让我们真正知道了法律规定,真正地唤起了我们对张家的同情,这官司得打到猴年马月去了,我们这一年啥都干不成了,你看天色不早了,就留在俺们这里吃了饭再走吧。”,贾春栋同志多年的法官生涯中,从来没有吃过当事人的一顿饭,他说:“谢谢,只要你们和好了,我比吃饭高兴”,他就这样在农家的袅袅炊烟中匆匆赶回了院里。本案最后顺利调解结案,义务方不但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,还为原告送去了营养品等礼物,七户人家重新建立了那朴实无华的邻里之情。七家的情谊还一度成为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庄的美谈。

二、心系群众、司法为民,找准发展和稳定的结合点

“司法为民”思想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。在贾春栋同志心中,司法为民不是空洞华丽的口号。“司法为应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动力和实际的行为标准,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,切实做到忧民之所忧,急民之所急,思民之所思,把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放在工作的第一位。”这就是他对“司法为民”内涵的诠释。

在他审理的海伟公司诉赵屯三户村民土地侵权纠纷一案中,被告三户村民与海伟公司南北相邻,经村干部允许在海伟公司的空地上盖盖了房子,此事被海伟公司发现双方互不相让。海伟公司就把三户村民告上了法庭。开庭过程中他发现海伟公司办有土地使用证,明显拥有土地使用权,但另三户村民不知内情,他们的建房行为是得到村干部同意的,且耗费了相当的财力。如果简单判决海伟公司胜诉,必然导致三户村民不满,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。针对这种情况贾春栋多次去找三户村民,向他们明法析理,不料他们一口咬定是村干部让他们建的房,主张要赔偿损失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他又去找海伟公司负责人,希望该公司能做一下让步,没想到该公司自持是县里的龙头企业,财大气粗,根本不把小小的法官放在眼里,终于在第五次找到了海伟公司的负责人,该负责人态度极其强硬:“我们办有土地使用证,你们法院调什么调,你们应该严格司法,把三户村民的房子马上拆掉,我们马上要建厂房投产,我们是县里的利税大户,耽误了工期你们负责。”贾春栋同志不但具有不畏威胁的气魄,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,还具有敏锐抓住调解时机的才智,他说:“你们不能占理不让人,你们是办有土地使用证,从法律上讲你们可以主张权利,但是严格司法不是机械司法,我们下判决很容易,但是你要想想,即便我们判决你们胜诉,就目前三户村民的情绪,他们肯定要上诉,对他们来讲建房款也不是一个小数目,再加上还有村干部的责任,争议土地何时才能真正建厂房投产,这么大的公司耽误一天得损失多少,你们到底划不划得来,如果你们做一下让步,不但可以减少三户村民的损失,你们也可以尽早把厂房建起来。”经多次做工作,几天后,海伟公司终于同意给三户村民让出一部分土地,此案最终调解结案。在现场勘验过程中,该负责人对三户村民说:“我们都应该感谢贾法官,他使我们都避免了更大的损失。”三户村民望着贾春栋,心情久久不能平静。

三、清正廉洁、忠于职守,恪守职业操守高于一切

   贾春栋同志是名有着多年党龄的老党员,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,他清廉如水,法正风清,面对物质金钱诱惑,从不动摇,不徇私情,多次拒绝当事人吃请、送礼。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从没办过一件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,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法官的职业操守。 他说:“法官是孤独的,案子办完了,关系也就结束了。”他从不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,当事人来找,他总是对书记员说“把他领到接待室”。不只一次他拒绝了“通融”一下信封;不只一次他拒绝了当事人的“坐坐去”;不只一次心术不正、不相信法律公正公平的当事人灰溜溜地离开了他的家。在他审理的王某与张某交通事故一案中,原告王某是外地当事人,家境贫寒,不只是出于对法律的不信任,还是出于认为自己是外地人的原因,他就找到贾春栋的朋友,并通过该朋友从中斡旋,给贾春栋送来了5000元现金,该朋友说:“收下吧,一个外地人没事,没人知道”。面对友情、金钱与法律的碰撞,他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维护法律的尊严。婉言谢绝了朋友的请托,这名外地人得知情况后,心里七上八下,心想“这回可完了,官司一准是个输”。几天后开庭宣判的时候,当他听到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时,激动地流下了泪水,闭庭后他说:“谢谢贾法官,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外地人而……”泪水又一次湿润了他的眼睛。贾春栋说:“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你是一个外地人而倾斜”。

从事审判工作以来,贾春栋同志一直严格要求自己,时刻把先进典型作为自己的楷模,不忘学习、勤于调研,作为庭长,他还把这一风气带给了全庭所有干警,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,景州法庭每年的办案指标、调研指标都是最高的。

为了提高办案效率,他总是会提前阅卷,对于简单案件一天可以办三、四个,对于复杂案件,只要能一次开庭解决的,绝不托到第二次,他为自己定下了这样一条工作原则:宁可自己累十分,不让当事人等一分。每天他都是第一个上班,最后一个下班,每周两天的双休日,他们有完整地休过,就在女儿结婚前的头一天晚上,门卫老马还看到他一直工作到10点多。常年的超负荷工作,使他换上了严重的胃病和颈椎病,2010年5月的一天在开庭的过程中他突然胃部急剧疼痛,几乎趴在了审判台上,书记员见状要送他去医院,他说不要紧,去办公室把药拿来吧,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庭审完毕才去医院治疗。14个春夏秋冬,他就是这样忠于职守,千百个日日夜夜,他始终这样践行着人民法官的誓言,他心里想的只有案件和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,他是一名真正能为神圣的审判事业贡献一切的人民法官!

责任编辑: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